工资调动业务办理流程
调出单位
1、根据组织部或人社局开具的“干部(工人)调动通知”,开出人员的“职工工资转移介绍信”(即在调出单位最新的工资数);
2、拿“职工工资转移介绍信”(有变动一式一份,无变动一式五份,使用工资股公共邮箱的版本)和个人工资变动登记卡(记录在单位中历次工资变动,没有记录完整不办理工资转移手续)给到调入单位;
3、调出单位软件系统办理业务“人员调出业务”或“人员减少”,执行时间与“职工工资转移介绍信”中由新单位发给月份一致,文件依据为组织部或人社局开具的“干部(工人)调动通知”的文号。
调入单位
1、根据调出单位开具的“职工工资转移介绍信”、个人工资变动登记卡及组织部或人社局开具的“干部(工人)介绍信”到工资股办理工资转移手续;
2、“职工工资转移介绍信”盖章后,各分送一份至原单位,原单位财政统发部门,新单位,新单位财政统发部门;
3、调入单位的工资软件
a、调入人员个人工资数据包由工资股(调出单位)提供;
b、在人员信息中点击接收人员并导入个人工资数据包,按照工资股盖章的“职工工资转移介绍信”修改个人信息中的工资(如,乡镇调入县直减去乡镇工作补贴,在人员信息中清除掉特殊岗位津贴并保存);
c、做“人员增加”业务,点击下一步;选中调入人员并点击参与业务,点击下一步;执行时间是“职工工资转移介绍信”中由新单位发起工资的月份,依据文件号是组织部或人社局开具的“干部(工人)介绍信”的文号,点击下一步;填写进入单位时间为实际进入时间,点击下一步;预审并呈报;在“工资历史业务”查看人员增加业务的办理环节为人社在办(即呈报成功);点击“上报数据”,生成上报数据并发“离线文件”至“工资软件群”工资股的qq,说明此次业务信息;软件接收工资股发回的“下发数据”,此次调入业务完成。